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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陕西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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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9-0033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9-12-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09〕207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陕西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陕西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时间: 2009-12-23 00:00

榆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把无定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列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榆政字〔2009〕4号)收悉。经研究,省政府同意设立陕西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陕西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其建立对于保护湿地珍稀水禽、陕北黄土高原风沙区湿地景观及水源地具有重要作用。
      二、陕西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横山县北部的无定河流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9°05′~109°40′,北纬38°00′~38°05′,总面积1148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433公顷,缓冲区面积3166公顷,实验区面积6881公顷。
      三、请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技术规范,尽快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完成自然保护区的划界立标和土地确权工作,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告。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
      四、省环保厅要尽快公布陕西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确保其健康发展。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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